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(2/8)
[疏]注“不书”至“主书者”解云:若书徵舒绝之,宜云陈公孙甯等
奔楚,传云此诉于楚矣,曷为谓之
奔?徵舒绝其位,是以谓之奔也。注“
楚”至“改过”解云:谓之
陈是也。注“以遂前功”解云:讨徵舒是也。注“不系国”至“可知”解云:
决哀二年“纳卫世
”云云,系卫是也。
日月者,庄王行霸约诸侯,明王法,讨徵舒,善其忧中国。故为信辞。)
秋,晋侯会狄于?赞函。(离不言会。言会者,见所闻世治近升平,
诸夏而详录之,殊夷狄也。
发传于吴者,方
说其义,故从外
悉举者明言之。)
[疏]“君
”至“讨也”注“无所复讨也”解云:然则卓
之贼,亦是惠公已讨之,其臣
虽
讨之,亦无所讨。而不作君
辞者,正以惠公之杀里克,不作讨贼之意,是以
秋不书卓
葬,以责其臣
也。今此楚庄本有讨贼之意而杀徵舒,一贼不可再讨,故不责之。注“不从”至“有罪”解云:案何氏作膏肓,以为
冶无罪,而此注云有罪者,其何氏两解乎?正以
秋之义,杀无罪大夫者,例去其葬以见之。今乃
[疏]注“据惠”至“
葬”解云:僖十年
“里克杀其君卓”夏晋惠公杀里克是也。
[疏]注“日者”至“利其国”解云:正以
秋之义,
例书时,伤害多则书月,今此书日以详其恶,故如此解。注“复
楚”至“贬文”解云:
秋之义,以纳为篡辞,而言为
纳善者,正以上有起文,故与凡纳异,何者?上有讨贼之文,而即言纳二
于陈,故知其善,所谓
恶不嫌同辞矣。
[疏]注“发传于吴”至“明言之”解云:即成十五年“冬,十有一月,叔孙侨如会晋士燮、齐
无咎、宋华元、卫孙林父、郑公
?酋、邾娄人会吴于锺离”传云“曷为殊会吴?外吴也。曷为外也?
秋
其国而外诸夏,
诸夏而外夷狄。王者
一乎天
,曷为以外
之辞言之?言自近者始也”注云“明当先正京师,乃正诸夏;诸夏正,乃正夷狄,以渐治之”是也。
[疏]“虽
讨亦不与也”解云:案檀弓云“臣弑君,凡在官者,杀无舍。”是以隐四年“九月,卫人杀州吁于濮”传曰“其称人何?讨贼之辞也”注云“讨者除也,明国中人人得讨之,所以广忠孝之路”以此言之,则弑君之贼,国
人人皆得杀之。而言虽
讨亦不与者,正以与庄王非国
,是以不与其外讨。又言虽
讨亦不与者,正以庄王
为君而见在,宁得更有弑君之贼而讨之乎?明知庄王
讨者,更以他罪耳。诸侯不得专杀大夫,是以不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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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疏]注“与齐桓专封同义”解云:即僖元年齐师救邢之
,传云“曷为先言次,后言救?君也。君则其称师何?不与诸侯专封也。曷为不与?实与而文不与。文曷为不与?诸侯之义,不得专封也。诸侯之义不得专封,则其曰实与之何?上无天
,
无方伯,天
诸侯有相灭亡者,力能救之,则救之可也”注云“主书者,起文从实也”今此亦然,故曰齐桓专封同义耳。注“不书兵者,时不伐”解云:
决昭四年秋“楚
”以
“伐吴,执齐庆封,杀之”彼实有兵,故言伐。今此不书兵者,时实不伐,非是省文之义耳。
不与外讨者,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。虽
讨亦不与也。(虽自讨其臣
,亦不得与也。)
纳公党与也。(徵舒弑君,甯、仪行父如楚诉徵舒,徵舒之党从后绝其位,楚为讨徵舒而纳之,本以助公见绝,故言纳公党与。不书徵舒绝之者,以弑君为重。主书者,
楚能变悔改过,以遂前功,卒不取其国而存陈。不系国者,因上
陈可知。)
[疏]注“据善为齐诛之”解云:即昭四年“秋,七月,楚
”以
“伐吴,执齐庆封,杀之”传云“此伐吴也,其言执齐庆封何?为齐诛也。其为齐诛奈何?庆封走之吴,吴封于防”何氏云“月者,善义兵”是也。
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。
而文不与。文曷为不与?诸侯之义,不得专讨也。诸侯之义不得专讨,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
,
无方伯,天
诸侯有为无
者,臣弑君,
弑父,力能讨之,则讨之可也。(与齐桓专封同义。不书兵者,时不伐。)
丁亥,楚
陈,(日者,恶庄王讨贼之后,
利其国。复
楚
者,为
纳善不当贬,不可因上贬文。)
实与,(不言执与讨贼同文。)
[疏]注“不言执”至“同文”解云:正以昭八年夏“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,杀之”言执非讨贼之文,隐四年“卫人杀州吁”庄九年“齐人杀无知”皆不言执,以见此不言执,乃与讨贼同文,故知实与矣。
[疏]注“据纳”至“言纳也”解云:定十四年秋“卫世
蒯聩
奔宋”至“哀二年夏”晋赵鞅纳卫世
蒯聩于戚”是其上有
奔绝文而
言纳矣。而僖二十五年“秋,楚人围陈,纳顿
于顿”上文不言顿
奔者,正以顿是微国,
不两书,故彼注云“顿
奔不书,小国例也”云故见大夫者,言此二
上无绝文,故见任为大夫,而反言纳于陈。
纳公孙甯、仪行父于陈。此皆大夫也,其言纳何?(据纳者谓已绝也。今甯、仪行父上未有
奔绝文,故见大夫,反言纳也。甯,乃定反,音宁。)
贬。曷为贬?(据徵舒有罪。)不与外讨也。(辟天
,故贬见之,即所谓贬绝,然后罪恶见。)
[疏]注“据
陈称
”解云:即
“丁亥、楚
陈”是也。
曷为不与?(据善为齐诛之。)
君
辞也。楚巳讨之矣,臣
虽
讨之,而无所讨也。(无所复讨也,不从杀
冶不书葬者,
冶有罪,故从讨贼书葬,则君
辞与
冶罪两见矣。不月者,独甯、仪行父有诉楚功,上巳言纳,故从馀臣
恩薄略之。)
冬,十月,楚人杀陈夏徵舒。此楚
也,其称人何?(据
陈称
。)
十有二年,
,葬陈灵公。讨此贼者,非臣
也,何以书葬?(据惠公杀里克,不书卓
葬。)
[疏]注“即所谓”至“恶见”解云:即昭元年传云“
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,不贬绝以见罪恶也”是也。